苏州辉昌汽车部件有限公司验收公示
2018-11-13
竣工环保验收公示(废水.废气) 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>的决定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吴环建[2017]327号),现将苏州辉昌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年产汽车零部件5200万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內容(包括验收监测报告、验收意见)公示如下: 项目名称:苏州辉昌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年产汽车零部件5200万件 建设地点:苏州吴江区汾湖镇大胜路999号 建设内容:年产汽车零部件5200万件。该项目总投资22000万元(其中环保投资概算为485万元),实际总投资为22000万元,其中环保投资485万元。2017年8月10日,苏州市吴江区环境保护局对该目提岀环评批复,项目于2017年7月开始立项,并于2017年9月投入试运行该项目建设、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、违法及处罚记录等 公示时间:2018年11月13至2018年12月12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:黄慎毅 联系电话:18962190711 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一: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附件二: 验收会议人员签到表附件三: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(文件过大,附件至网盘下载) 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VGH9J7koJeZ9iBMm8tcLdw密码:s2kr